公证申请是如何受理的?


公证申请的受理是公证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申请的审查和决定是否予以办理公证的过程。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公证申请受理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公证的基本流程。当事人需要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中要详细写明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当事人还需要提交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等。 公证机构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初步的审查。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的条件包括: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会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受理通知单会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受理编号、承办公证员、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公证收费标准等内容。如果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公证机构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在受理过程中,公证机构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复杂、疑难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可能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方式包括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公证机构可以采用现场勘验、鉴定、翻译等方式进行核实。 总之,公证申请的受理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当事人在申请公证时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配合公证机构的工作。公证机构则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以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