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老员工怎样获得赔偿?


当公司破产时,老员工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而对于员工的赔偿,主要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法第四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为老员工在公司破产时获得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对于老员工来说,如果在公司工作多年,那么相应的经济补偿也会相对较多。例如,老员工A在公司工作了15年,其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就是15×5000 = 75000元。另外,在公司破产程序中,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在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也就是说,老员工的这些权益在公司破产时是受到优先保护的。总之,公司破产时老员工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并且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老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