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警方对于诈骗罪会如何处理?


当公民向警方报案诈骗罪后,警方会按照一系列规范的流程进行处理。 首先是受案阶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接到关于诈骗罪的报案,警方都会马上受理,记录报案人的详细情况。 接着是审查阶段。警方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以及是否属于本辖区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诈骗罪,警方会查看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比如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等行为。 如果决定立案,就进入侦查阶段。警方会采取多种侦查措施,如调查诈骗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资金流向、通讯记录等。他们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对证人进行询问,还可以进行现场勘查、搜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阶段的各种措施和程序,以保障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这个阶段,警方会尽力收集证据,查明案件真相。 当侦查终结后,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审查,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后,如果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就会进入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整个过程中,警方的处理都是围绕着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打击犯罪展开的,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