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时婚后财产分割会怎么判?


在打离婚官司时,婚后财产分割的判决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原则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婚后财产的概念。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均等分割原则。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由双方均等分割。这是基于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在没有特殊情况时,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各占50%的份额。 二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法院会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于女方,考虑到其在婚姻家庭中可能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等因素,也会给予适当照顾。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三是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打离婚官司时婚后财产分割的判决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具体的分割结果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