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判决的?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但是我们有不少共同财产,像房子、车子还有存款之类的。我不太清楚离婚后这些财产法院会怎么判,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特殊情况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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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的判决主要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在判决离婚财产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说,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 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房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一般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合理分割。而对于个人财产,通常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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