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的取得与行使是如何规定的?


财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的取得与行使在我国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来看财产继承权的取得。财产继承权的取得主要基于两种方式,一是基于法律规定,二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意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的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自主意愿。 接下来谈谈财产继承权的行使。当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要明确表示是否接受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实际行使继承权时,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一般会先对遗产进行确认和分割。对于不动产等可能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动产则可以直接交付占有。在分割遗产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各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如是否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如果继承人之间就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总之,财产继承权的取得与行使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和遗产分配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