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治安处罚法对扰乱单位秩序是怎么处理的?

我在单位和同事发生了点冲突,情绪一激动就大闹了起来,导致单位正常工作都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按照治安处罚法,像我这种扰乱单位秩序的情况会怎么处理呢?有点担心会有很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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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扰乱单位秩序,通俗来讲,就是有人做出的行为影响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这些地方正常开展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对这种行为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里所说的“尚未造成严重损失”,就是虽然单位的正常秩序被打乱了,但还没有因为这个行为导致单位出现重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而“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扰乱单位秩序、在重要的单位或重要的时间段扰乱秩序、引发了比较大的混乱等情况。 举个例子,如果只是偶尔一次因为情绪激动在单位吵闹了一会儿,没有造成太大影响,可能就会给予警告或者罚款200元以下的处罚。但要是经常去单位闹事,或者在一些涉及公共安全、重大项目的单位闹事,影响了重要工作的开展,那就可能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还可能会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所以,遇到问题还是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避免做出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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