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刑法,累犯如何加刑?
我之前因为犯罪坐过牢,现在又不小心犯了事,听说我这种情况属于累犯,会加重刑罚。我特别担心,想知道按照新刑法,累犯到底是怎么加刑的,加刑的幅度是多少,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和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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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累犯。累犯,简单来说就是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就是一般累犯的规定。 对于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接下来谈谈累犯如何加刑。所谓加刑,也就是从重处罚。从重处罚并不意味着要在法定最高刑以上判处刑罚,而是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适用相对较重的刑种或者相对较长的刑期。例如,某个罪名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累犯,就可能会在接近十年或者超过平均刑期的幅度内量刑。 不过,具体的加刑幅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这些因素包括前后罪的性质、犯罪情节、犯罪后果、前后罪间隔的时间长短等。比如说,如果前后罪都是暴力性犯罪,且间隔时间较短,那么加刑的幅度可能会相对较大;反之,如果间隔时间较长,且后罪的情节相对较轻,加刑的幅度可能就会小一些。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这是为了体现对再次犯罪的严惩,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公共安全。同时,这也提醒每一个人,要遵守法律法规,一旦犯罪,就会留下记录,再次犯罪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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