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向境外公司收取佣金该如何纳税?
我是一名居民,最近和境外公司有业务往来,会向他们收取佣金。但我不太清楚这部分佣金该怎么纳税,不知道要交哪些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是多少,也不知道具体的纳税流程。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的纳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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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向境外公司收取佣金涉及的纳税问题,主要包括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首先是增值税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这里居民向境外公司提供服务收取佣金,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若居民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通常为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若为一般纳税人,按照现代服务,适用6%的税率。计税依据一般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根据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流程上,居民需要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如果涉及跨境业务,可能还需要办理一些相关的税务备案手续。同时,要注意留存好相关的业务合同、发票等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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