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屋装修公司可以收定金吗
最近在找房屋装修公司,有几家公司都提到要收定金。我不太清楚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在民法典的规定下,房屋装修公司到底可不可以收定金,收定金有什么限制和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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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房屋装修公司是可以收定金的。定金呢,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这意味着只有实际交付了定金,并且另一方确认收到,定金条款才正式生效。 同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比如装修总工程款是1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只能收2万元,要是收了3万元,多出来的1万元就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 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例如,约定定金1万元,实际交付了8000元,那就相当于双方把定金数额变更为8000元。 另外,关于定金的退还,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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