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的发放与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发工资的时间都不固定,而且奖金的分配感觉也很随意。我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工资的发放时间和分配方式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公司有没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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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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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发放与分配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且详细的规定,这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首先,关于工资发放时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通俗来讲,就是公司和员工商量好了几号发工资,那就得按照这个日子来发。要是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周末,不能往后拖,得提前在能发钱的工作日发。而且正常情况下,一个月怎么着也得发一次工资。要是公司实行的是按周、按天或者按小时算工资的制度,那就按照相应的周期来发。 对于工资的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这意味着,员工干多少活就应该拿多少钱,相同岗位、相同工作量的员工,应该拿到一样的报酬。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时,不能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标准,也不能歧视某些员工。 此外,加班工资的发放也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指出,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员工加班了,公司就得按照相应的标准给加班费。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工资发放与分配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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