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子女怎样才能拥有继承权?

我是继父/母的继子女,一直和他们一起生活,但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权利继承他们的财产。想问下在法律上,继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继承权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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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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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继子女”和“继承权”这两个概念。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而继承权则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在我国,继子女并不是天然就有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也就是说,继子女要拥有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什么是扶养关系呢?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可以认定形成了扶养关系。一种是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比如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保障了继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成长。另一种是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例如继父母在日常生活中照顾继子女的饮食起居,关心他们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等。 同时,如果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是可以认定有扶养关系的。比如在继父母年老体弱、生病时,继子女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经济上提供帮助等。 总之,继子女要拥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核心就是要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只有满足了这个条件,继子女才能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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