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想辞职老板不让辞该如何处理?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最近打算辞职。但跟老板说了之后,老板不同意,还说现在工作忙没人接手。我不清楚该怎么办了,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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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想辞职老板却不让辞时,不用过于担忧,因为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 首先,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积极沟通协调,诚恳地说明自己辞职的原因,恳请其按照法定程序批准离职请求。这样做既给了老板面子,也可能和平解决问题。 如果沟通后老板仍执意拒绝批准离职请求,那么只要员工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就可以顺利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作为员工,只要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到了规定期限,就能够正式离岗,并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批准。 同时,员工要注意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辞呈,并妥善保存相关通知的证据,比如邮寄凭证或者签收记录等。要是到了规定时间,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相应工资或开具离职证明,员工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若用人单位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可能还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员工在辞职过程中遇到老板阻拦,要冷静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权: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简单说,就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双方有结束劳动合同关系的权利。 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员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其投诉。 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裁决。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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