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工了领导不批不让走该如何处理?

我最近打算离职,已经跟领导说了,但领导不批准,还不让我走。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想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通过什么合法途径能顺利离职,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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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辞工了领导不批不让走,首先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赋予我们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只要按照这个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到期就可以离职,不需要领导批准。 如果领导强行阻拦,那么你要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提交辞职报告的时间、方式(像邮件记录、纸质报告的签收凭证等),还有领导拒绝的对话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会用到。 接下来可以尝试和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说明自己离职的原因和决心,同时告知其自己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离职的,希望领导能够理解并批准。 要是协商没有效果,领导还是坚持不批不让走,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单位处理。若仍未解决问题,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顺利办理离职手续。 相关概念: 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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