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该如何计提?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到了月底,不知道该怎么计提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也不清楚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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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你在经营活动中,产品或者服务增值的部分需要缴纳的税。而附加税是在增值税基础上征收的一系列税费,常见的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对于增值税的计提,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会产生销项税额;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本月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为负数,则形成留抵税额,可在下期继续抵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应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附加税的计提是基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计算公式分别为: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2%。这些规定在《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中有明确说明。 在会计处理上,计提本月应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计提附加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通过这样的处理,能清晰地记录企业的税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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