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并加居住权该怎么办?
我父母打算把他们的一套房产赠与给我,同时他们希望能在这套房子里有居住权,这样以后生活也有保障。我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操作才能合法地给房子加上居住权,想了解一下办理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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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并加居住权如何操作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居住权人可以在该房屋内居住,但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首先,在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父母和子女需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赠与房产的具体信息,如房屋地址、面积等。 之后,双方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些资料通常包括赠与合同、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明等。在办理过户时,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相关的税费,比如契税等。 关于居住权的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以,父母和子女要签订居住权合同,合同一般要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等条款。 最后,同样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只有完成登记,居住权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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