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最近遇到房屋拆迁的事儿,要签协议了,心里有点没底。想知道签了这个协议后,具体会有哪些法律效力呢?是从签字那一刻就有保障了吗?要是之后有啥问题,这个协议能起到多大作用?就想详细了解下房屋拆迁协议法律效力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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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首先,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协议里规定了你应得的补偿、安置等权利,那么这些权利是受到法律保障的,对方不能随意剥夺。比如,若协议约定给你一定面积的安置房,那么就会受到法律保护,确保你能得到相应房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你的这些权利也就随之受到保护。 其次,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强制。这意味着协议里规定双方要承担的义务,必须履行。比如被拆迁人有按规定时间搬迁的义务,拆迁人有按约定支付补偿款的义务等,若不履行,会被法律强制要求执行。 再者,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想要变更或解除协议,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擅自变更或解除的一方要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一旦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矛盾,比如对补偿金额有争议,或者对搬迁时间有分歧等,就要按照协议里事先约定好的条款来处理。 房屋拆迁协议的生效也有一定条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另外,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相关概念: 双务有偿协议:就是协议双方都有权利,也都要承担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一方享受权利的同时要付出相应代价 。 法人资格:是一个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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