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怎么签?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需要谨慎对待,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与您签订拆迁协议的必须是拆迁人,且要具有法人资格。因为如果主体不明确或者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那么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例如,若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签协议,后期对方无法履行承诺,您的权益就难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合同主体资格有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拆迁协议合同内容一定要包括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要是存在厂房出租等情况,各项补偿内容的明细就更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同时,还要有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若是选择安置房、安置土地,就要明确其面积、具体位置以及土地性质。地理位置决定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需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再者,协议里要约定违约责任。虽然多数情况下拆迁方答应的补偿条件能实现,但随着拆迁项目增多,部分拆迁方急功近利促进拆迁,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可能受损。在协议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能从合同条款角度督促拆迁人尽早履行合同。比如约定好若拆迁方未按时支付补偿款,需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等。 另外还有一些细节要注意,未签订满意补偿前,原件勿离手。像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原件是拆迁维权的关键,如果没有这些文件,可能导致没有复议、诉讼等维权资格,维权被驳回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在未签订满意的补偿协议之前,不要将这些原件上交,若确实需要可提供复印件。安置房需是五证齐全的大产权房,合格的安置房需要经过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必须经过消防、规划、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合格, “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不管协议一式几份,自己手里要留一份。实践中,当地拆迁方常以各种理由拿走被征迁人签字摁手印的协议,导致协议内容得不到履行或者被篡改。进行法律维权需要书面补偿协议,如果手中没有,维权就会陷入被动。 总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务必仔细谨慎。 相关概念: 法人资格: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五证二书:“五证”是保障房屋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重要证件,“二书”是开发商对房屋质量和使用的一种承诺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