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公产房该如何协议?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名下有套公产房。我们想在离婚协议里把这套公产房的问题解决好,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去约定相关事项。比如居住权、后续租金缴纳等方面,想问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公产房协议有什么规定和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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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产房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公产房的协议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公产房的概念。公产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居民通常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对于公产房,虽然夫妻双方没有所有权,但在离婚时可以就公产房的使用、居住等权益进行协商约定。 在协议公产房的使用问题时,要考虑到实际情况。比如,如果双方都有居住需求,那么可以约定共同居住或者轮流居住一定的期限。若一方有更迫切的居住需求,另一方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补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关于公产房的租金缴纳,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由哪一方承担,或者按一定比例分担。并且要明确租金缴纳的时间和方式,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同时,要注意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协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此外,如果涉及到公产房的变更承租人等问题,需要按照相关的公房管理规定办理手续。不同地区的公房管理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咨询当地的公房管理部门,确保协议的内容能够得到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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