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审判决不服该如何申诉?


当您对二审判决不服时,申诉是一种可行的救济途径。申诉,其实就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处理案件的请求。 首先,关于申诉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在民事诉讼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在行政诉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其次,申诉的时间也有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并没有对申诉的期限作出明确的限制。而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方面,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再者,申诉要准备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准备申诉状,详细说明申诉的理由和请求;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能够证明您申诉理由的证据材料等。 最后,申诉的流程。您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法院或者检察院在收到申诉材料后,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申诉理由成立,符合再审条件,就会决定再审;如果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就会驳回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