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满该怎么复议?
我收到了交通责任认定书,可我觉得里面认定的责任划分不合理。我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做才能申请复议,想了解申请复议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复议有没有时间限制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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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满时,是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首先,在法律概念上,这里所说的复议,在交通管理领域准确的说法是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接着说申请复核的流程。您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就是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这个书面申请要写清楚您申请复核的请求、理由以及主要的证据。比如,如果您认为事故现场的某个关键证据被遗漏了,或者责任划分依据的事实不准确,都要在申请中明确说明。 然后,复核申请提交给谁呢?一般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您的复核申请后,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规定,就会受理您的复核申请;如果不符合规定,会书面通知您不予受理的理由。 在复核过程中,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他们可能会要求原办案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也可能会重新调查、检验、鉴定等。 最后,如果复核结果改变了原责任认定,原办案单位会按照复核结论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如果复核结果维持原认定,那么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继续有效。 总之,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满申请复核是您的合法权利,但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提出申请,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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