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执行文书?


申请执行文书是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执行文书。执行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像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这些文书就是您申请执行的依据。 接下来是申请执行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执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申请执行的权利。 然后是申请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来说,要准备申请执行书,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申请执行的法院也有明确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的流程通常是,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上述申请材料,法院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受理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仍不履行,法院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总之,申请执行文书是维护您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