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申请办理离婚财产保全手续?

我正在和另一半办离婚,担心对方偷偷转移财产,想申请离婚财产保全,可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部门申请,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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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前后,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在提起离婚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通常向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 接着,需要准备相关材料。通常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的财产范围、种类及所在地等情况;还要提供证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最重要的是要提供担保材料,担保的方式可以是提供现金、房产、车辆等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担保的数额一般相当于请求保全的财产数额,但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提交申请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保全财产。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此外,如果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总之,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是一项较为专业的法律操作,建议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和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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