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广东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我有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对方却一直不履行义务。我想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权益,可完全不知道该从哪入手。想了解在广东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要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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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广东申请强制执行,首先要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个期间的计算方式为: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如果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若申请人为自然人,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并且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也不得使用复印件。 2. 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要是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还需要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另外,如果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 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不同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有不同要求,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 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如果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准备好材料后,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 接下来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1. 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会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 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 准备强制执行。法院会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如果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 实行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会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执行时效:指申请执行的期间,在此期间内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超过这个期间,可能会面临权利无法实现的风险 。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程序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的,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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