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在广东申请强制执行,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条件和流程。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这些条件:一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二是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三是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四是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五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六是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申请。当事人要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在其中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且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如果自己不方便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但要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相关文件。 第二步,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核查,确定是否立案。 第三步,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四步,执行员会发出执行通知,并开始强制执行。 第五步,执行员采取具体的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准备一些材料,通常有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申请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还有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另外,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期限为二年。这个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要是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相关概念: 申请执行书: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提交的书面文件,用来表明自己申请执行的具体事项、理由等内容。 执行标的:指的是在强制执行程序中,需要实现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比如要拿回的欠款、交付的物品等。 被执行人:就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需要履行义务,但却没有履行,从而被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