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悬赏的公告?


申请强制执行悬赏公告,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并按流程进行: 首先是准备申请材料,要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这是启动申请程序的基本文件,要清晰表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诉求;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用来证明您的权利已经得到法律的确认;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帮助法院了解执行的方向和范围。 接下来是申请流程。第一步由申请执行人递交书面申请。当被执行人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书中的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这个申请。申请书中要写清楚悬赏金额、计算方式、承诺支付悬赏金的事宜以及公告发布方式等重要信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申请书应当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二步,法院会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之后,在十天之内对这个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时会考虑申请是否合理、悬赏金额是否合适、发布公告有没有可能成功等问题。若审查没问题,法院就会同意发布悬赏公告,然后开始制作和发布。公告会明确悬赏金额、领取条件等内容。公告会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博或者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也会在执行法院公告栏、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等显眼处张贴。若申请执行人想在别的媒体平台发布且愿意自己掏钱,法院审查后也会批准。 相关概念: 执行悬赏: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了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奖励或者酬金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执行辅助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