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继承中应该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法律的适用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规则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涉外继承。简单来说,涉外继承就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比如被继承人是外国人、继承人中有外国人、遗产在国外等情况。 对于涉外继承法律的适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基本继承规则。但在涉外继承方面,还有专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继承法律适用做了具体规定。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意味着,如果是法定继承的情况,一般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的法律来确定继承的相关事宜。但如果涉及到不动产,比如房子等,就按照不动产所在的地方的法律来处理。 例如,被继承人长期居住在国外,那么法定继承通常就适用国外的法律。但如果他在国内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的继承就要依据我国国内的法律。 对于遗嘱继承,《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第三十三条规定,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这表明,遗嘱的方式和效力可以在多个法律中选择适用,只要符合其中一种法律的规定,遗嘱就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此外,第三十四条规定,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这对于遗产的管理和分配等后续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总之,在涉外继承中,法律适用需要根据具体的继承情况,如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以及涉及的财产性质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来确定适用的法律。这样才能确保继承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