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如何走仲裁流程?


合同纠纷走仲裁流程如下:首先是申请仲裁。根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需要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且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同时要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这就好比你要去一个地方,得先有地图(仲裁协议),明确自己要什么(仲裁请求),说明为什么要(事实和理由),并且这个地方愿意接待你(受理范围)。 接着是仲裁委员会受理环节。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这就像门卫查看你的材料,符合要求就让你进去,不符合就告诉你原因不让进。 然后是组成仲裁庭。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就好像为你安排一个裁判团队,并且告诉你都有谁。 之后是审理环节。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这一步就是大家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看看能不能友好解决,不行就由仲裁庭裁决。 最后是作出裁决。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等。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相关概念: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书面文件,要写明具体的仲裁请求等内容。 仲裁庭:是仲裁委员会为审理具体案件而设立的临时性的专门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