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如何走仲裁程序?


合同纠纷走仲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申请仲裁。《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这意味着您要先准备好这些材料,前往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接着是仲裁委员会的受理环节。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会根据情况做出决定。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并通知您;要是觉得不符合,会书面通知您不予受理,同时说明理由(《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 然后是组成仲裁庭。如果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案件,若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法》第三十二条 )。之后,仲裁委员会会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 再就是审理阶段。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仲裁庭会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而且,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要是当事人自愿调解,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就会及时作出裁决(《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 最后是裁决。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等内容。不过如果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也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 相关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书面文件,要写明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仲裁庭:是指由仲裁员组成的,对当事人提交的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的组织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