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该如何向老婆索要彩礼钱?夫妻离婚后多久就没有起诉权了?


首先来说说离婚时如何向老婆索要彩礼钱。 在法律上,彩礼通常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一般情况下,彩礼给付后,婚姻关系成立并稳定维持,彩礼是不予返还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同时,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比如,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等情况。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关于返还额度,也有不同认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般应当全额返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也应当全额返还;还会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结婚时间长短、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等来酌定返还额度。比如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也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再来说说夫妻离婚后起诉权的问题。离婚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且明确了对方为义务人的时候开始计算三年时效。但在这三年时效期间,还可能出现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会导致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比如索要彩礼时,主张生活困难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