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医疗事故怎样评定?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之后感觉治疗效果不太对劲,怀疑可能遇上了医疗事故。我想了解下四级医疗事故是如何评定的,评定的标准和流程都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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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医疗事故的评定涉及到专业的标准和规范。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具体来说,比如造成患者容貌毁损、器官轻度功能障碍等,但未达到一至三级医疗事故所规定的严重程度。 评定四级医疗事故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流程。第一步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一般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也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在鉴定过程中,专家鉴定组会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他们会全面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样的流程和规定确保了医疗事故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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