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是如何评定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人身损害,现在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问题。我想知道对于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是依据什么来评定的,评定的标准是怎样的,毕竟这关系到我能拿到多少误工费,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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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误工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误工损失日的评定是确定误工费的重要依据。所谓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指的是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评定误工损失日主要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它要综合考虑人体损伤后的病理生理变化,结合临床治疗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比如一些轻微的擦伤、挫伤,恢复相对较快,误工损失日就较短;而像骨折等较为严重的损伤,误工损失日就会比较长。 为了规范误工损失日的评定,我国有相关的评定准则。例如《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该准则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人身损害给出了相应的误工损失日参考范围。以头部损伤为例,如果是头皮血肿,皮下血肿的误工损失日一般为10 - 15日,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小经加压包扎即可吸收自愈的为15 - 30日,范围较大需穿刺抽血和加压包扎者为25 - 60日。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评定准则只是一个参考。在实际案件中,具体的误工损失日还要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有更合理的关于误工时间的证明,应以其为准。 此外,如果双方对误工损失日存在争议,还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来确定。司法鉴定机构会依据专业知识和相关标准,对误工损失日作出更为准确的评定,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评定是一个科学且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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