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审查的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其他应收款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科目,运用恰当的审查方法对其进行检查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审查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核对法。这是一种基础且重要的方法,就是将其他应收款的总账、明细账以及会计凭证进行相互核对。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检查账目记录是否一致。例如,查看明细账中的每一笔其他应收款记录,是否都能在会计凭证中找到对应的依据,金额、日期等信息是否相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如果账目记录不一致,就可能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 函证法也是常用的审查方法之一。审计人员可以向其他应收款的债务人发出函证,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金额。比如,对于较大金额的其他应收款,通过函证可以直接从债务人那里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债务人回函确认的金额与企业账目记录不一致,就需要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这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这些项目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虽然其他应收款的函证准则未专门规定,但参考类似原则,函证能有效验证其真实性。 检查凭证法也是必不可少的。仔细审查与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原始凭证,如借款申请单、报销凭证等。查看这些凭证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比如,员工借款是否有领导审批,报销是否有相应的发票等。这是遵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如果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可能存在虚假报销、挪用资金等问题。 分析性复核法也能帮助审查其他应收款。通过对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增减变动等进行分析,判断其合理性。例如,如果某一时期其他应收款大幅增加,就需要分析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异常情况。这有助于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依据的是企业财务分析的基本原理,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来评估财务状况。 运用多种审查方法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是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真实、准确的重要手段。同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审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