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规避债务?
我刚和配偶离婚,担心对方之前欠下的债务会牵扯到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规避这些可能会落到我头上的债务,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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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离婚后债务的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想规避离婚后的债务,首先需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要规避共同债务的风险,在离婚时就应该对债务进行清晰的划分。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明确哪些债务由哪一方承担。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该协议内容,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偿还债务后,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的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若遇到对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保留相关证据也非常重要。比如,在婚姻期间,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另一方不知情且该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就要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这样,在面对债务纠纷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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