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怎样避免诉讼风险?


在打官司时,避免诉讼风险是当事人极为关注的问题。以下将详细介绍一些避免诉讼风险的方法,同时给出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证据是打官司的关键,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胜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在日常生活和业务往来中,当事人就应该有证据意识,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在合同纠纷中,要妥善保存合同原件、往来邮件、聊天记录等。同时,证据的收集要合法,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其次,要注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否则对方一旦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自己的权利就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再者,要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管辖法院的选择直接关系到诉讼的便利性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管辖规则。比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如果选择不当,可能会面临法院不予受理或者被移送管辖的情况,浪费时间和精力。 另外,要准确确定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要求,必须明确、合理、合法。在提出诉讼请求时,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避免提出过高或者不合理的请求。如果诉讼请求不明确,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进行补正;如果诉讼请求过高,超出了合理范围,可能会导致多缴纳诉讼费用,而且过高部分也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最后,要积极参与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参加庭审、提交相关材料等。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能会面临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风险。同时,要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遵守诉讼秩序。 总之,打官司避免诉讼风险需要当事人在多个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