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后怎样撇清以前债务的钱?


在公司转让的情境下,如何撇清以前的债务是许多转让方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公司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欠别人的钱,像贷款、货款、服务费等。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意味着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表明,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对于公司转让后撇清旧债务,有以下几种可行的方法。一是在转让前进行全面的债务清查。通过专业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详细了解公司的债务情况,包括债务的数额、性质、债权人等信息。这样可以提前对已知债务进行妥善处理,避免转让后出现纠纷。二是在转让协议中明确债务的承担问题。在转让协议里清晰地约定,转让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或出让方承担,转让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或受让方承担。并且要让债权人知晓这个约定,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该债务转移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转让涉及到股东、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的变更,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能从法律层面确认公司的新主体信息,避免因登记不及时导致责任界定不清。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如果原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行为,即便公司已经转让,原股东仍可能要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在公司转让过程中,各方都需要谨慎对待,确保遵守法律法规,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债务问题,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