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如何才能不被判刑?


在我国,盗窃行为是否会被判刑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下面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盗窃行为不被判刑的可能情况。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才会构成盗窃罪。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会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如果盗窃的财物价值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不构成犯罪,也就不会被判刑。比如在一些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规定盗窃财物价值两千元为“数额较大”标准,若某人盗窃财物价值仅为一千五百元,就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 其次,存在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例如,为了生活所迫偶尔盗窃少量财物,并且在事后主动归还失主,得到失主谅解,这种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从而不被认定为犯罪。比如,某家庭因突发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为给家人买药而盗窃了少量钱财,事后积极弥补并取得失主原谅,就可能不被判刑。 再者,有一些法定的从宽情节也可能导致不被判刑。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能会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例如,犯罪嫌疑人在盗窃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盗窃行为,就有可能因自首情节而不被判刑。还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盗窃者有立功表现,也可能不被判刑。 此外,盗窃近亲属财物的情况也有特殊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比如,子女盗窃父母的财物,父母表示谅解,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将其作为犯罪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