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承权公证的界定范围是怎样的?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房产、存款还有一些金银首饰等财产。现在家里人想办理继承权公证,但不清楚哪些财产和情况是在继承权公证的范围内的,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界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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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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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证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享有继承权的一种法律行为。下面来详细说说它的界定范围。 首先是可以进行继承权公证的财产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包括公民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通过合法劳动获得的金钱收益;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不管是商品房、自建房等,只要是合法拥有产权的都属于可继承财产,储蓄就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则涵盖了家里的家具、电器等各种日常使用的物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像自家种植的树木、养殖的牛羊、鸡鸭等;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不过涉及国家限制流通的文物等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比如一些个体经营者的生产设备等;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例如因作品出版获得的稿费收益、专利转让获得的费用等;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像有价证券、债权等。 然后是继承人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产的范围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和继承人才能纳入继承权公证的范围。如果涉及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存在遗嘱、代位继承、转继承等,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具体的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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