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会被定义为诈骗?
我前段时间和别人做了笔生意,对方收了钱后却没按约定交货,还一直找借口拖延退款。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遭遇了诈骗,但又不确定这种情况符不符合诈骗的定义。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怎样才会被定义为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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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的手段,让他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从而遭受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这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很关键的一点,它意味着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骗取的财物,而是想将其据为己有。比如,甲编造自己有特殊渠道能低价买到热门商品的谎言,骗乙给了他一大笔钱,实际上甲根本没有这个能力,拿到钱后就挥霍一空,这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欺骗手段”也是诈骗的重要特征。常见的欺骗手段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像前面例子中甲编造有特殊渠道买商品;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诉对方真实情况。例如,丙把一辆出过重大事故的车卖给丁,却故意不告知丁车辆的真实情况,这就属于隐瞒真相。 另外,对方要因为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比如,戊骗己说自己生病急需钱做手术,己信以为真,就把钱给了戊。这里己就是因为戊的欺骗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处分了自己的财产。 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综合考虑以上这些因素。同时,不同地区对于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发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专业的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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