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构成诈骗?
我最近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经济往来上的疑惑,不确定对方的行为是不是诈骗。对方编造了一些事情向我借钱,现在人联系不上了,钱也没还。我想知道到底怎么判断这是不是诈骗行为,是从哪些方面去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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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综合考量。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说,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简单来讲,就是他从一开始就想把别人的钱或者东西据为己有。比如有人谎称自己能帮办工作,收了别人的钱却根本不打算办事,这就是典型的有非法占有目的。 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方法包含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像说自己认识某高官能帮忙安排孩子进名校;隐瞒真相则是该说的事情故意不说,例如卖房子时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 然后,被害人要基于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也就是说,被骗的人得因为对方的欺骗手段信以为真,要是被害人压根没相信对方说的话,那就不符合诈骗构成。 并且,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意思是被骗的人因为相信了对方而把自己的财物交出去了,如果只是听了假话但没把东西给对方,也不构成诈骗。 最后,欺诈行为与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是因为欺诈行为导致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我国,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但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等情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立案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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