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评估程序中提高拆迁补偿?


在拆迁过程中,评估程序对于确定拆迁补偿金额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若想在评估程序中提高拆迁补偿,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方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了解评估机构的选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所以,被拆迁人有权参与评估机构的选定,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评估机构,这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因为专业的评估机构会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评估,避免出现低估房屋价值的情况。 其次,要掌握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权利。依据该条例第十九条,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评估报告存在问题,比如评估方法不合理、遗漏了房屋的附属设施等情况,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问题,会重新进行评估。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再者,要收集相关证据。在评估过程中,被拆迁人应收集能证明房屋价值的证据,如房屋的装修情况、附属设施的购置发票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评估房屋价值的参考,帮助提高补偿金额。比如,被拆迁人对房屋进行了高档装修,有装修合同和发票作为证明,那么在评估时就可以要求将装修费用考虑在内。 最后,要积极与拆迁方沟通协商。被拆迁人可以在评估程序中与拆迁方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通过协商,有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在沟通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以理服人,提供合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总之,在评估程序中提高拆迁补偿需要被拆迁人了解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评估过程,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