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月工资是到手工资吗?
我最近被公司辞退了,听说能拿到赔偿金。但我不太清楚这个赔偿金是怎么算的,而且想知道计算时用的月工资是指到手工资,还是包含其他部分的工资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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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被辞退时,赔偿金的计算以及月工资的确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赔偿金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是根据工作年限给予相应月数的工资补偿,违法辞退就是双倍补偿。 其次,关于月工资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这里的应得工资并非到手工资,到手工资通常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之后的金额,而应得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应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所以计算赔偿金时的月工资是应得工资,而不是到手工资。例如,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还有500元的奖金,扣除各项费用后到手4500元,那么计算赔偿金时月工资应按照5500元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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