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期间应该如何计算?


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仲裁时效的概念。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权利人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权利,那么在期限届满后,仲裁机构对其权利将不再予以保护。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去申请仲裁,可能就得不到支持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对于常见的民事纠纷仲裁时效,通常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仲裁时效在没有特殊规定时,也多为三年。 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一般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举个例子,如果您签订了一份合同,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当您发现这个情况,也就是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了,同时也明确了是对方没有履行义务,那么从这个时间点开始,仲裁时效就开始计算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发生了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您无法在正常时间内申请仲裁,这段时间就不计算在时效内。 另外,如果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况,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您向对方催要欠款,对方表示会还钱,那么仲裁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总之,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起算点和是否存在中止、中断等情形。在遇到纠纷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在有效的时效期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