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算?


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算在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有所不同。下面为您分别介绍。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例如,您经营一家小餐馆,一年的营业收入是100万元,采购食材、支付员工工资等成本费用共计70万元,另外还有设备损坏等损失10万元,那么您这一年的生产经营所得就是100 - 70 - 10 = 20万元。然后再根据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如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各项扣除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例如,一家制造企业全年销售收入为500万元,有政府给予的专项补贴5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成本费用为300万元,还有以前年度亏损20万元可以弥补,那么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 - 50 - 300 - 20 = 130万元。之后按照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