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精神损失费是怎么计算的?


在车撞人这类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而向侵权人主张的用于弥补精神痛苦的赔偿费用。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目前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撞人一方是故意的或者存在重大过失,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是双方都有一定过错,会根据过错比例来分担。 二是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如果撞人事件发生的过程比较恶劣,如撞人后逃逸等,这可能会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增加。 三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果受害人因车祸导致严重的伤残、留下永久性的后遗症,或者精神上出现严重的创伤,如患上抑郁症等,那么精神损失费的数额会相对较高;反之,如果伤害较轻,赔偿数额也会相应减少。 四是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在一般的车撞人事故中,侵权人通常不存在获利情况,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这也会作为一个考虑因素。 五是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如果侵权人经济状况较好,可能需要承担相对多一些的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经济困难,法院也会酌情考虑。 六是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会相对高一些。 此外,受害人的伤残等级也是确定精神损失费的重要参考。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根据伤残等级来大致确定一个赔偿范围。例如,在一些地区,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在5000元到10000元左右,每增加一级伤残,赔偿数额相应增加。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具体数额仍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