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的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并给经济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个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是按我平时的工资算,还是有别的计算方式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展开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公司给的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首先,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础是劳动者的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小张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该公司应支付给小张的经济补偿金为:3.5×5000 = 17500元。因为工作年限3年零4个月,其中3年按每年一个月工资计算,4个月超过了半年,按一年计算,所以总共是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再比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2年零2个月,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此时公司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2×6000 = 12000元。因为工作年限2年零2个月,其中2年按每年一个月工资计算,2个月不满半年,所以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要准确确定劳动者的月工资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这样,劳动者就能清楚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