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何计算?


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计算方式需要依据不同的权利类型和作品情况来确定。 首先,对于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几项权利是受到永久保护的,没有时间限制。这意味着无论过了多久,作者都有权在作品上署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也有权保护作品不被他人歪曲、篡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而对于著作财产权和发表权,其保护期限的计算会因不同主体和作品类型而有所不同。 如果是公民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公民创作的作品,从作者创作完成开始,他就享有著作权,在他有生之年,这些权利都受保护,在他去世后的五十年内,他的继承人等相关权利人仍然可以继续享有这些权利。 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这是因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对较长的存续期,所以法律规定了这样的保护期限计算方式。 此外,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由于其传播特点和产业发展情况,法律也做出了相应的保护期限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