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月薪制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工资时,其日工资该如何计算?


在讨论实行月薪制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工资时,日工资如何计算之前,我们需要先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月薪制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固定的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而加班工资则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时,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关于日工资的计算方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该通知,日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这里的月计薪天数有着特定的计算方式。按照规定,年工作日为365天 - 104天(休息日) - 11天(法定节假日) = 250天;季工作日为250天 ÷ 4季 = 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50天 ÷ 12月 = 20.83天/月。而月计薪天数则是(365天 - 104天)÷ 12月 = 21.75天。也就是说,在计算实行月薪制劳动者的日工资时,是用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天来得出的。 举个例子,如果小李月工资收入是5000元,那么他的日工资就是5000 ÷ 21.75 ≈ 229.89元。如果小李在某一天加班,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这个日工资标准,结合不同的加班情形来支付加班工资。 对于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有详细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实行月薪制的劳动者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照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天来计算,用人单位应根据不同的加班情形,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