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执行中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对方还钱,但对方一直拖着没给。现在进入执行阶段了,我听说有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这回事,可我不知道该怎么计算。想了解下在执行过程中,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到底是怎么算的,有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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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迟延利息计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是法律为了促使债务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对其逾期履行行为所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下面将详细介绍其计算方法。 首先,需要明确迟延履行期间的起始和截止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迟延履行期间自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指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迟延履行期间为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其次,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实体法规定(如合同法)所确定的利息。例如,判决中明确约定了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 6%计算,那么在迟延履行期间,这部分利息仍需按照此标准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这里的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是法定的计算标准,是固定不变的。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设法院判决张三向李四偿还借款本金 10 万元及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 5%计算的利息,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为 10 天。张三在判决生效后第 30 天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一般债务利息就是以 10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5%,从借款之日计算至第 30 天。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则是以 10 万元本金为基数,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的 20 天(30 天 - 10 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了金钱债务的总额,未区分本金和利息的,原则上可以推定为不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外,在计算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进行,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果在计算过程中存在疑问或者争议,可以向执行法院咨询,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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