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虚开增值税发票?


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怎样算虚开增值税发票。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里所说的“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是判断虚开的关键。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形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第一种是没有真实交易而开具发票。例如,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货物销售或者提供劳务的业务,但甲公司却为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这种情况就属于虚开。第二种是开具发票的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比如,实际交易金额是10万元,但开具的发票金额却是20万元,多开的部分就属于虚开。第三种是发票上的销售方、购买方、货物或劳务名称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比如,实际是A企业销售货物给B企业,但发票上却显示是C企业销售给B企业。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危害极大,不仅会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破坏税收征管秩序,还会损害其他合法纳税人的权益。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法律也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